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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航空公會指出,民航局草擬的《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》(AOR)修正案,採用美國的高標準,局內自稱是世界第三嚴格,實為第一,台灣航空產業原已先天不足,過去15年華航與長榮共虧損130億元,該案加上一例一休與新勞資條件等,預估未來15年要再虧800億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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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OR法規史上最嚴 引反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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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項草案本月7日即將結束2個月的預告期,航空公會指出,修訂案主要以美國CFR Part 117的規範與架構要求空服員與貨機飛行員完全比照客機飛行員,而美國僅強制適用於客機飛行員,對於貨機空組員,允許按照類似我國現行AOR法規的方式。業者有主導權與彈性是否參考CFR Part 117的規定,同時可以不同於飛行員派遣條件來進行疲勞管理。依據美國空服員職業工會在其網站上所揭露的資訊,截至目前為止,大多數的美國航空公司並未採用CFR Part 117規定,僅有一家區域型航空公司Horizon Air 申請比照飛行員的CFR Part 117的規定。貨機飛行員適用 沒彈性而民航局修正AOR法規的版本,要求貨機飛行員與空服員一體適用,缺乏相關彈性,明顯過嚴且過於草率,公會會員航空公司完全無法接受。該會認為,民航局未考慮本國航空業所處的地理經濟與航線運作環境,貿然修訂偏離國際標準與欠缺區域性競爭思考的AOR法規,將對本國航空公司產生立即性不合理的成本增加,加上勞動法令的修改及國際油價的變化,勢必造成航空業經營困難。實際上國內兩大航空公司於104年與105年均已對飛行員薪資待遇做相當幅度的調整;以華航為例,加上前後艙組員和地勤人員的薪酬調整,營運成本一年增加超過20億元。2大航空 營運成本暴增106年起,更因勞基法一例一休影響,假日出勤加班費計價方式調整及新聘人力等成本,每年增加近3億元。過去15年(90-104)兩大航空公司共計虧損130億元,依現在勞工團體及空服員職業工會對航空公司的要求,兩大航空公司一年已增加成本近40億元,15年累計將增加600億元;而為因應新法,兩大航空公司需增加300多位飛航組員及400多位客艙組員,合併每年成本將再增加10多億元,15年累計將增加200億元以上,總計組員人事成本15年將增加約800億元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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